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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2022年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安排等事宜的通知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3-06-03 11:19:23 |  访问:13833

按照《中原工学院2022年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招聘公告》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我校已完成了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并已向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发放了准考证,取得准考证的应聘人员须参加我校招聘考核等后续环节工作,现将招聘考核工作安排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考核工作安排

通过了我校现场资格审查并已领取准考证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参加招聘考核。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请各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照本通知有关安排参加招聘考核。

(一)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

2023年6月8日(周四)上午9:00-10:00,请应聘人员于8:40开始入场,9:00开考,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开考后至笔试结束不允许提前交卷和离开考场。

2.笔试地点

中原工学院龙湖校区综合办公楼505室。

地址: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中原工学院龙湖校区(从西门进入校园)。

3.笔试有关说明

笔试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或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成绩及排名于笔试结束当天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公布。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参加笔试人员全员进入面试环节考核;进入面试人员须按时按要求参加面试考核。

4.笔试要求

(1)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2023年6月8日(周四)上午8:40入场,9:00开考,开考15分钟后禁止入场,开考后至笔试结束不允许提前交卷和离开考场;

(3)笔试过程中,请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人员指令,禁止携带任何文具(我校统一提供)、资料、手机等物品入场,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

2023年6月8日(周四)上午11:00左右开始。

2.面试候考地点

中原工学院龙湖校区综合办公楼506室。

3.面试要求

(1)请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于6月8日上午10:45前到达“面试候考地点”签到并抽签,未按时到场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个人简历一份、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请应聘人员提前准备与本人所学学科专业相关课程的试讲(时长5分钟,具体课程及章节不限,不可以使用多媒体课件)。

4.面试有关说明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有关知识、基本素质和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回答问题、心理技能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方面的能力。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

面试成绩及排名于面试结束当天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公布。

(三)考核成绩核算原则

1.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二、体检和考察工作安排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核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如出现未按时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在我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网址http://www.zut.edu.cn/rcyj.ht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报到入职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签订、报到入职等手续,享受我校校内聘用合同制人员相关待遇,不解决事业编制。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2506820(中原工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2506905(中原工学院纪委)

中原工学院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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