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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学院2021年12月招聘2名法律顾问公告

来源:高校网 | 发布时间:2021-12-30 22:39:58 |  访问:17278

根据《运城学院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校字﹝202066号)规定,经20211227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我校现公开招聘法律顾问2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面向校内公开招聘1名;聘期2年。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热心学校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取得国家认可的律师职业证书(校外法律顾问1名,为执业律师;校内法律顾问1名,可为资格律师),有丰富办案经验,业务素质强,政策水平高的法学专家。

3、身体健康,本人自愿。

4、同等条件下,我校在职教职工优先聘用。

二、工作职责

(一)校外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

1、审查学校对外签订的各类重要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2、根据工作需要,校外法律顾问应邀列席学校有关专题会议,并就讨论的有关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审查学校制订或修订的《运城学院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并提供法律意见。

4、对学校拟提议的重大决策提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具体法律意见和建议。

5、受校长委托,处理涉及学校(或协助校内各单位)的诉讼、仲裁和法律纠纷。

6、协助学校健全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7、协助学校对校内伤害事故等各类法律纠纷提供合理化建议及处置预案。

8、每年至少面向学校领导开展1次案例普法讲座。

(二)校内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1、为学校制订(或修订)规章制度提供法律意见。

2、根据工作需要,应邀列席学校有关专题会议,并就讨论的有关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3、审查校内各单位或师生以学校名义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书,并提出具体修改建议或法律意见。

4、定期为师生开展普法讲座活动,提高师生法治素养。

(三)其他工作任务

1、举办普法接待日(节假日除外)活动,为师生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2、年末向学校书面报告一年来的工作,并从依法治校层面上就学校治理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3、为学校提供法治建设相关信息资料。

三、工作待遇

校外法律顾问年薪5万元,校内法律顾问年薪2万元。分年度支付。

1、学校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条件,并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

2、根据年终法律事务工作考核结果,学校支付法律顾问相应的劳务报酬。

3、法律顾问每年承办学校有关诉讼、仲裁等案件3件(含3件)以上,可视案件情况给予适当的办案补助。

4、法律顾问在工作中有显著成绩或重大贡献,学校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四、工作考核

根据学校职能划分,政策法规处负责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工作。

1、法律顾问的劳务报酬与年终考核结果挂钩。经济类诉讼案件学校胜诉的,视诉讼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金。

2、法律顾问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可享受全额劳务报酬和相应办案补助;因工作出现失误或瑕疵、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视情况相应扣除部分劳务报酬和相应办案补助。

3、法律顾问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学校有权提前解聘。

4、法律顾问在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学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五、工作纪律

(一)恪守职业道德

坚持原则,尽职尽责地为学校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二)保守学校秘密

未经学校许可,不得向外公开或泄露会议讨论的事项、文件资料或有关案件的情况,自觉接受学校监督。

(三)维护学校声誉

不得以我校法律顾问名义招揽业务,不得损害学校形象。

(四)实行回避原则

法律顾问因与学校交办的法律事务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自行申请回避或者按照学校决定实行回避。

六、聘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

学校在校园网主页发布法律顾问招聘公告。

(二)受理报名

政策法规处代表学校受理报名,审核相关资质证书;确定拟聘用法律顾问的初步人选,向学校提名推荐。

(三)会议决定

校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

(四)校长聘任

以校长名义颁发聘书,确定聘期。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截止日期:202214日(周二)1800

2、报名时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并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明、律师资格证明、执业机构证明等文件原件供现场审核。

3、个人简历1份,内容包括主要学历和主要工作经历等,并附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报名地点:运城学院政策法规处(地址:运城市盐湖区复旦西街1155号运城学院办公楼二楼1222房间)

5、联系人:宋文娟电话:03592513105,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20211228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ycu.edu.cn/n20211228083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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