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厦门大学“嘉庚”号科考船机电工程师、水文气象类探测技术人员招聘3-5人启事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4-19 22:08:47 |  访问:1675

厦门大学科考船运行管理中心于2016年4月成立,隶属厦门大学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部,专门负责厦门大学3000吨级科考船“嘉庚”号的运行与管理,为校内外提供海洋科考服务。

因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机电工程师1-2名,水文气象类探测技术人员2-3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机电工程师(1-2名)

1.岗位职责

(1)依船管中心指派,按任务编组,参与科考船海上调查工作,负责船载科考仪器设备操作和维护,保障航次计划顺利实施,并于航次结束后撰写并提交所负责的航次报告。

(2)了解海洋探测仪器应用与国内外研发现状,负责船载科考仪器设备日常的维护与管理,参与科考船各类仪器的论证和采购工作。

(3)负责海洋调查数据的预处理与分析,为科学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2.岗位要求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专业:海洋科学与技术类、地球物理或海洋地质类、机电一体化、自动化、海洋测绘等工科相关专业。

(4)能从事海上调查,为海洋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海上技术支撑;海上工作时间每年不超过150天。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1)海上探测作业实务经验,能独立操作和维护多种船载探测仪器装备者;2)熟练掌握SOLIDWORKS,高效绘制过大型系统装配图(演示动画)者。

(6)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性格积极乐观、亲和力强,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团队精神与服务意识。

(二)水文气象类探测技术人员(2-3名)

1.岗位职责

(1)依船管中心指派,按任务编组(主要编入水文气象组),参与科考船海上调查工作,负责船载科考仪器设备操作和维护,保障航次计划顺利实施,并于航次结束后撰写并提交所负责的航次报告。

(2)了解海洋探测仪器应用与国内外研发现状,负责船载科考仪器设备日常的维护与管理,参与科考船各类仪器的论证和采购工作。

(3)负责海洋调查数据的预处理与分析,为科学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4)了解现代海洋探测中的疼点,从需求端协助中心海洋探测新技术应用、协助新的探测取样装备开发。

2.岗位要求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专业:海洋科学与技术类、物理海洋学类、大气科学类及相关专业。

(4)能从事海上调查,为海洋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海上技术支撑;海上工作时间每年不超过150天。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1)海上探测作业实务经验,能独立操作和维护多种船载探测仪器(含绞车)者;2)具有海洋水文气象仪器(CTD、ADCP、船载气象站,船载天气雷达等)使用、维护、研发经验者;3)具有船载天气雷达使用经历及数据处理经验人员。

(6)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性格积极乐观、亲和力强,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团队精神与服务意识。

二、待遇情况

1.以上岗位为非事业编制,由厦门大学科考船运行管理中心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

2.按规定参加社保,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厦门大学科考船运行管理中心相关规定。

3.工作地点:厦门大学思明校区或“嘉庚”号科考船。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招聘条件者请将应聘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rv@xm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科考船机电工程师/水文气象类探测技术人员”。

3.应聘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个人简历(含近期免冠照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最高学历、主要工作经历、目前从事领域、相应工作业绩、获奖情况、联系方式等信息)、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材料不齐全恕不受理。

4.初审通过者,通知面试。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如有虚假,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5533

联系邮箱:rv@xmu.edu.cn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大学路182号曾呈奎楼B座6楼

推荐:更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