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编外人员招聘信息 >

2020年丽水市青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 发布时间:2020-04-02 11:22:06 |  访问:1779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0年04月01日讯:根据《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外用工管理的通知》规定,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青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以下表格。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青田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青田县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20年4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在2020年4月9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4.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职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2020年青田县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自行下载);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免冠一寸照片以及等相关证件(证明)扫描件一份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时间:2020年4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邮箱:874164560@qq.com

报考人员要按职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二)适岗性审查

报名结束后,青田县社保中心将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适岗性审查,按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报名后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10人的,可以直接进入面试,以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三)面试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等的,均进入体检、考察对象,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报考人员的体检参考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如若招考单位半年内出现岗位空缺,按本次招聘面试排名递补入职。

四、其他注意事项

截止到2020年3月3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用人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956302

点击下载>;>;>;

青田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0年3月31日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事业招聘小助手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丽水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丽水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丽水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